上能發〔2023〕58號
各有關單位:
經研究決定,自2023年9月11日交易起:
集運指數(歐線)期貨的交易手續費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,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
2023年9月7日
上能發〔2023〕58號
各有關單位:
經研究決定,自2023年9月11日交易起:
集運指數(歐線)期貨的交易手續費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,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
2023年9月7日